ICS
J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材 行 業 標 準
JC/T 729—2005
代替JC/T729-89(1996)
水泥凈漿攪拌機
Mixer for cement paste
2005-02-14 發布
2005-07-01 實施
國家改革與發展委員會 發布
JC/T 729—2005
I
前 言
變化如下:
— 增加了攪拌鍋尺寸的公差(1996 版 3.3,本版 4.3);
— 增加了攪拌葉的某些尺寸及公差(1996 版 3.5,本版 4.4.3);
— 增加了攪拌葉的聯結螺紋等規定(本版 4.4.2);
— 增加檢驗條件和檢驗用器具和輔助工具(本版 5.1、5.2)
— 細化了檢驗方法(本版第 5 章);
— 細化檢驗規則,增加了型式檢驗的規定和判定原則(本版 6.2、6.3)。
本標準自實施日起代替 JC/T729-89(1996)。
本標準由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水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84)歸口。
本標準由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情況為 GB3350.8-1989,JC/T729-89(1996),此為第二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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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凈漿攪拌機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凈漿攪拌機(以下簡稱攪拌機)的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及包裝
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按 GB/T1346-2001 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及其他試驗方
法所用的制備水泥凈漿的攪拌機。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346-2001 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 (GB/T1346-2001,eqv
ISO9597:1989)
3 結構和類型
水泥凈漿攪拌機主要由攪拌鍋、攪拌葉片、傳動機構和控制系統組成。攪拌葉片在攪拌鍋內做旋轉
方向相反的公轉和自轉,并可在豎直方向調節。攪拌鍋可以升降,傳動結構保證攪拌葉片按規定的方向
和速度運轉,控制系統具有按程序自動控制與手動控制兩種功能。
4 技術要求
4.1 攪拌葉片高速與低速時的自轉和公轉速度應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攪拌葉片高速與低速時的自轉和公轉速度
攪拌速度
自轉, r/min
公 轉, r/min
慢速
140±5
62±5
快速
285±10
125±10
4.2 攪拌機拌和一次的自動控制程序:慢速 120s±3s,停拌 15s±1s,快速 120s±3s。
4.3 攪拌鍋
4.3.1 攪拌鍋由不銹鋼或帶有耐蝕電鍍層的鐵質材料制成,形狀和基本尺寸如圖 1 所示。
4.3.2 攪拌鍋深度:139mm±2mm。
4.3.3 攪拌鍋內徑:160mm±1mm。
4.3.4 攪拌鍋壁厚:≥0.8mm。
4.4 攪拌葉片
4.4.1 攪拌葉片由鑄鋼或不銹鋼制造,形狀和基本尺寸如圖 1 所示。
4.4.2 攪拌葉片軸外徑為Φ20.0mm±0.5mm ;與攪拌葉片傳動軸聯接螺紋為M16×1~7H-L;定位孔直
徑為Φ12
+
0
0·043mm,深度≥32mm。
4.4.3 攪拌葉片總長:165mm±1mm;攪拌有效長度:110mm±2mm;攪拌葉片總寬:111.0
+
0
1.5mm;攪
拌葉片翅外沿直徑:Φ5
+
0
1。5mm。
4.5 攪拌葉片與鍋底、鍋壁的工作間隙:2mm±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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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在機頭醒目位置標有攪拌葉片公轉方向的標志。攪拌葉片自轉方向為順時針,公轉方向為逆時針。
單位:mm
圖 1 攪拌鍋和攪拌葉片的形狀和基本尺寸
4.7 攪拌機運轉時聲音正常,攪拌鍋和攪拌葉片沒有明顯的晃動現象。
4.8 攪拌機的電氣部分絕緣良好,整機絕緣電阻≥2MΩ。
4.9 攪拌機外表面不得有粗糙不平及圖中未規定的凸起、凹陷。
4.10 攪拌機非加工表面均應進行防銹處理,外表面油漆應平整、光滑、均勻和色調一致。
4.11 攪拌機的零件加工面不得有碰傷、劃痕和銹斑。
5 檢驗方法
5.1 檢驗條件
5.1.1 檢驗室內應保持清潔、無腐蝕性氣體。
5.1.2 電源電壓的波動范圍:±10%。
5.2 檢驗用儀器設備
a. 轉速測量儀 精度不低于 1r/min;
b. 秒表 精度不低于 0.1s;
c. 深度尺 分度值不大于 0.02mm;
d. 游標卡尺 分度值不大于 0.02mm;
e. ф1mm 和ф3mm 鋼絲;
f. 內徑千分尺 分度值不大于 0.02mm;
g. 測厚卡規 分度值不大于 0.02mm;
h. M16×1 螺紋規;
i. 額定直流電壓 500V,準確度不低于 2.5 級的兆歐表;
j. 其他輔助性工具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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攪拌葉片轉速可在負載也可在空載情況下檢測,有爭議時以負載為準。
檢測時,在攪拌葉片公轉軸上貼一塊黑色膠布,再在黑色膠布上貼反光片,用反射式表直接檢測攪
拌葉片公轉速度n1, n1
, ,然后按(1)、(2)式計算出攪拌葉片的自轉快、慢轉速。
n2=i×n1 ......(1) n2
,=i×n1
,...... (2)
z1-z2
i=--------.................. (3)
z2
式中:n1, n1
,--攪拌葉片公轉的快、慢轉速,單位為r/min;
n2, n2
,--攪拌葉片自轉的快、慢轉速,單位為r/min;
i--攪拌機行星機構的減速比;
z1--行星機構齒圈齒數,單位為個;
z2--行星機構齒輪齒數,單位為個。
5.4 對 4.2 控制程序的檢測:用秒表檢測。
5.5 對 4.3 攪拌鍋的檢查和檢測:
5.5.1 對 4.3.1 材質和防繡處理的檢查:目測檢查。
5.5.2 對 4.3.2 鍋深度的檢測:用深度尺檢測鍋底圓弧zui低點至鍋口平面的距離。
5.5.3 對 4.3.3 鍋內徑的檢測:用內徑千分尺在圓柱段任意二個相互垂直的位置檢測,并取兩者的平均
值作為zui終結果。
5.5.4 對 4.3.4 鍋壁厚的檢測:用測厚卡規在鍋的上部和下部各測對稱的兩點。
5.6.1 對 4.4.1 材質的檢查:目測檢查。
5.6.2 對 4.4.2、4.4.3 攪拌葉片軸外徑、定位孔直徑、深度、攪拌葉片總長、攪拌有效長度、攪拌葉
片總寬、攪拌葉片翅外沿直徑的檢測:用游標卡尺檢測。
5.6.3 對 4.4.2 聯接螺紋的檢查:用螺紋規檢查。
5.7 對 4.5 攪拌葉片與鍋壁間隙的檢測:先切斷電源,打開電機后端蓋,用手轉動電機風葉帶動攪拌
葉片,使攪拌葉片平面處于與鍋壁垂直的狀態,在相互對稱的 6 個位置用直徑Φ1.0mm 和Φ3.0mm 鋼絲檢
測葉片與鍋底、鍋壁的間隙。
5.8 對 4.6、4.7 運行狀態的檢查:目測檢查。
5.9 對 4.8 絕緣電阻的檢測:用兆歐表檢測。
5.10 對 4.9、4.10、4.11 外觀和零件的檢查:目測檢查。
6 檢驗規則
6.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為第 4 章除 4.1 自轉速度外的全部內容。出廠檢驗的主要項目的實測數據應記入隨機文件
中。
6.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為第 4 章的全部內容。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試制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檢定;
b. 產品正式生產后,其結構設計、材料、工藝以及關鍵的配套元器件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
性能時;
c. 正常生產時,定期或積累一定產量后,應周期性進行一次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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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e.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3 判定規則
每臺攪拌機均符合出廠檢驗要求時判為出廠檢驗合格。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時,判為出廠檢驗
不合格。
6.3.2 型式檢驗
當批量不大于 50 臺時,抽樣 2 臺,若檢驗后有 1 臺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批;當批量
大于 50 臺時,抽樣 5 臺,若檢驗后出現 2 臺或 2 臺以上的不合格品,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批。
7 標志及包裝
7.1 標志
攪拌機應具有銘牌,其內容包括:
a. 名稱;
c. 生產日期;
d. 生產編號;
e. 制造廠家。
7.2 包裝
7.2.1 裝箱前除表面噴漆部分外均須采取防銹措施。
7.2.2 裝箱時用螺栓固定在箱底上,機器上方及四周應加以支撐,使其在運輸途中不致發生任何方向的
移動。包裝箱應滿足相應運輸方式的要求。
7.3 隨包裝箱附有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使用說明書、裝箱單、備用件和檢測工具等。
7.4 包裝箱上要清楚標明:
(a) 儀器全稱與型號、上下標志、制造廠名及生產編號;
(b) 收貨單位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