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標準IEC60998:18條款,家用和類似用途低壓電路用的連接器件,在進行灼熱絲試驗時,不同的部件,溫度不同:
--保持載流部件和接地電路部件在位的絕緣材料部件,其試驗溫度為8500C;
--不保持載流部件和接地電路部件在位的絕緣部件(即使這些絕緣材料與它們相接觸)以及僅保持接地夾緊裝置在位的外殼,其試驗溫度為6500C。
如果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則認為該試樣能經受灼熱絲試驗:
1、無火焰和無持續灼熱;
2、如果在移去灼熱絲后30S內,試樣上的火焰或灼熱熄滅。
絹紙不應起火,松木板不應燒焦。
智力通公司生產的灼熱絲測試儀符合IEC60695-2-10及IEC60998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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