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有客戶咨詢關于危包證,液壓試驗裝置等問題,今天辰馳小編帶大家了解下危包證以及申請危包證涉及到的相關包裝實驗裝置問題。
問題一:需要辦理危包證的公司類型?
簡單來說,任何生產、銷售或出口屬于危險貨物的產品的公司,在貨物需要以包裝形式(如桶、箱、罐、瓶等)進行海運、空運或部分陸運(跨境) 時,都必須辦理危包證。
具體包括以下類型的公司:
化工生產企業
貿易公司/出口商
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生產廠家
鋰電池及含鋰電池設備的制造商/出口商
其他涉及危險品的行業
核心判斷標準:不在于公司類型,而在于貨物本身的化學/物理特性是否符合危規(如IMDG Code, IATA DGR)對“危險貨物"的定義。通常需要通過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來終確定。
問題二:辦理危包證需要購買試驗設備嗎?
答案是:通常不需要,也不建議企業自行購買全套測試設備。
原因如下:
法規要求第三方檢驗:危包證的簽發機構是國家授的、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主要是各地海關技術中心)。他們必須作為立的第三方,使用其自己實驗室里經過認證和定期校準的設備進行測試,其出具的證書才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企業自行測試的結果不被認可。
設備昂貴且:全套UN性能測試設備投資巨大,包括:
使用頻率低:對于大多數生產企業而言,一種包裝規格通過測試后,其《性能證》有效期內(通常1年)可反復使用。自行購買設備使用率極低,經濟上不劃算。
企業真正需要做的是:
準備送檢樣品:向包裝生產廠家采購符合設計的、全新的、未經使用的包裝容器樣品,送到檢驗機構進行測試。
承擔測試費用:支付給檢驗機構的測試服務費。這是辦理“性能證"的主要成本之一。
準備現場鑒定條件:在申請“使用證"時,企業需要準備一個規范的包裝作業現場,供檢驗人員來核查。例如:
正確的內包裝和吸附材料。
準確的稱重工具。
清晰的標記噴碼設備或標簽。
熟練的包裝操作工人。
安全合規的作業環境。
特殊情況:
只有大型的、的包裝容器制造商(如年產量巨大的鋼桶廠、塑料桶廠),由于需要頻繁地為不同規格的新包裝申請“性能證",他們可能會自建獲得CNAS認可的實驗室,購買全套設備進行內部質量控制,但終送相關機構測試或接受其審核監督仍是必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