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顯微鏡的用途
1. 作為動物學、植物學、昆蟲學、組織學、礦物學、考古學、地質學和皮膚病學等的研究和解剖工具。
2. 作紡織產業中原料及棉毛織物的檢驗。
3. 在電子產業中,作晶體等裝配工具。
4. 對各種材料的裂縫構成,氣孔外形腐蝕情況等表面現象的檢查。
5. 在制造小型精密零件時作機床典工具的裝置、對工作過程的觀察、精密零件的檢查和作為裝配工作的工具。
6. 以透鏡、棱鏡或其它透明物質的表面質量,以及精密刻度的質量檢查。
7. 對文書紙幣的真假判定。
實體顯微鏡使用注意事項
1.條件許可情況下,建議您的試驗室應具備三防條件:防震(遠離震源)、防潮(使用空調、干燥器)、防塵(地面鋪上地板);電源:220V±10%,50HZ;溫度:0°C—40°C。
2.亮度調整切忌忽大忽小,也不要過亮,影響燈泡的使用壽命,同時也有損視力。
3.所有(功能)切換,動作要輕,要到位。
4.關機時要將亮度調到zui小。
5.調焦時注意不要使物鏡碰到試樣,以免劃傷物鏡。
6.當載物臺墊片圓孔中心的位置遠離物鏡中心位置時不要切換物鏡,以免劃傷物鏡。
7.非專業人員不要調整照明系統(燈絲位置燈),以免影響成像質量。
8.更換鹵素燈時要注意高溫,以免灼傷;注意不要用手直接接觸鹵素燈的玻璃體。
9.關機不使用時,將物鏡通過調焦機構調整到zui低狀態。
10.關機不使用時,不要立即該蓋防塵罩,待冷卻后再蓋,注意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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