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標準已于2025年9月1日發布、2026年1月1日起實施,但為了給現有企業留出整改時間,新建企業立即執行,現有企業的執行時間延后到2026年10月1日。
從現在算,滿打滿算還有不到5個月。
這篇文章想說清楚幾件事:這次標準修訂改了哪些內容、哪些行業被新納入、哪些排放限值收嚴了、以及企業在這5個月里應該做哪些準備,才能在10月1日之前達到新標準的要求。

01 這次修訂改了什么——和2016版的主要差異
DB 13/2322—2025是對2016版標準(DB 13/2322—2016)的全面修訂,不是小修小補。主要變化集中在三個方面。
▌ 變化一:行業覆蓋范圍重新劃定
新版標準對適用行業做了較大調整——增加了5個行業,同時從標準主體中刪除了5個行業(注:刪除的行業另有單獨行業排放標準管理,不是不管了)。
| ? 新版新增行業(DB 13/2322—2025) | ? 舊版刪除行業(DB 13/2322—2016) |
| 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制造 | 鋼鐵冶煉和壓延加工業 |
| 農藥制造 | 家具制造業 |
| 塑料制品制造 | 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 |
| 橡膠制品制造 | 表面涂裝業(單列入新標準) |
| 電子產品制造 | 印刷工業(單列入新標準) |
說明:舊版中的"表面涂裝業"和"印刷工業"從本標準中刪除,是因為這兩類行業已有專項排放標準單獨管理,而非標準豁免。相關企業須對照專項標準執行。
▌ 變化二:污染物項目擴展,排放限值收嚴
新版標準在污染物控制項目上有明顯擴展:
■ 新增污染物項目 "酚""氯苯類"等大氣污染物被新納入監控項目,針對具體行業增加了相應排放限值。使用苯酚、氯苯類物質作為原輔材料的化工、農藥制造等企業需重點核查。
■ 更改"苯系物"項目 將原有"苯系物"大氣污染物項目進行了修改,部分行業的苯系物排放限值同步更新。
■ 非甲烷總烴限值調整 不同行業的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限值有不同程度的收嚴,有機化工、醫藥制造等行業需對照新值核查現有排放水平。
▌ 變化三: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更新
新版標準更改了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及廠區內VOC無組織排放限值,同時刪除了原標準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監控項目"非甲烷總烴",收嚴了企業邊界"甲醛"的濃度限值。
這意味著原來用非甲烷總烴作為邊界監控依據的企業,需要核查新標準的監控項目要求是否發生變化,并更新自行監測方案。
02 哪些行業受影響最直接
根據新版標準的適用范圍,以下11類行業的現有企業,均須在2026年10月1日前完成新標準要求的整改:醫藥制造、石油煉制及石油化學、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制造、農藥制造、有機化工、塑料制品制造、橡膠制品制造、煉焦化學、木材加工、電子產品制造,以及其他工業行業。
其中有幾類行業的處境需要特別關注:
▌ 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制造——首次被單獨納入
舊版標準中,涂料油墨制造企業一般參照有機化工類執行,新版專門為這類行業設定了排放限值。屬于這個行業的企業,需要認真核查新設定的排放濃度限值是否與現有排放水平匹配,有沒有需要整改的點位。
▌ 農藥制造——新增多項特征污染物
農藥制造行業在新版標準中的管控范圍有所擴展,特別是涉及氯苯類和苯酚類物質的排放限值有新要求。河北省是農藥生產的重要省份,相關企業的安環人員應及時對照新標準檢查是否存在新增污染物項目未納入自行監測方案的情況。
▌ 有機化工——排放限值可能有收嚴
有機化工行業在新舊版標準中均在覆蓋范圍內,但部分污染物項目的排放限值在新版中有所調整。如果企業一直按2016版標準的限值設計廢氣治理設施,達到了原標準但未必滿足新標準,需要重新核查。
▌ 塑料和橡膠制品制造——兩個新增行業
2016版標準中沒有這兩類行業,新版專門設定了對應的排放限值。這類企業很可能目前只參照一般綜合排放標準或國家標準執行,但10月1日之后必須達到河北省新標準的要求。是否符合,現在就要核查。
03 只剩不到5個月,整改窗口在哪里
從2026年5月28日到2026年10月1日,現有企業還剩約125天,不足5個月。
這聽起來還有時間,但放到實際整改流程里,并不寬裕。以末端治理設施改造為例,從確認需要改造、委托設計、采購設備、安裝調試到通過驗證,一套流程走下來通常需要3到6個月。如果企業現在才開始評估是否需要整改,時間已經偏緊。
時間倒排:要在10月1日前達標,9月底最遲需要完成調試驗證;8月底需要完成安裝;7月底需要完成采購;6月底需要完成設計方案——這意味著6月份就應該拿到初步評估結果并開始推進。
▌ 分階段推進建議
以下是一個相對合理的整改時間分配參考:
■ 現在到6月末(約30天) 完成排放現狀摸底:對照新標準,用便攜式檢測儀實測各排放點位的實際濃度和排放速率,確認哪些點位符合新標準、哪些存在超標風險,確定整改優先級。
■ 7月 完成差距評估和整改方案制定:根據實測結果確定是否需要設施升級,需要的話形成具體方案并啟動采購/施工流程。
■ 8月至9月 完成設施整改和調試:安裝調試新增或改造的廢氣治理設施,進行內部驗證測試,確認排放濃度滿足新標準要求。
■ 9月下旬 最終達標確認:在10月1日前完成一次對照新標準的全面自查檢測,留存記錄備用。
04 摸底自查從哪里入手
整改的前提是搞清楚自己現在的排放水平,以及和新標準之間的差距在哪里。這個摸底工作,靠便攜式VOC檢測儀走一遍就能完成大部分。
▌ 步驟一:確認本企業屬于新標準的哪個行業分類
新版DB 13/2322—2025的附錄A中列出了涉VOC排放的行業分類,對應關系決定了企業應該執行哪張排放限值表。部分企業可能跨多個行業分類(如既有有機化工又有醫藥制造),需要分別對照。
▌ 步驟二:梳理排放點位清單
整理廠區內所有有組織排放點位(各廢氣排放筒)和重點無組織排放源(產污設備、儲罐區、廢水處理池等),確認每個點位對應新標準中哪個控制項目,形成檢測任務清單。
▌ 步驟三:生產時段實測,記錄實際排放水平
在生產工況穩定時段,對各排放點位進行VOC濃度檢測,重點關注非甲烷總烴濃度、苯系物濃度以及新版標準新增的特征污染物項目(如酚類、氯苯類)。將實測值與新標準的排放限值逐項對照,標記出超標或接近限值的點位。
這一步的結果,直接決定后續整改需要投入的資源量。如果所有點位當前實測值都在新標準限值以內,整改工作量較小;如果存在明顯超標點位,就需要較快推進末端設施改造。
▌ 步驟四:同步核查自行監測方案
將現有的自行監測方案與新標準要求的監測項目進行比對,確認是否存在新標準新增的污染物項目未納入監測計劃的情況。如有缺項,需在10月1日前更新自行監測方案并完成對應項目的歷史監測補充。
05 用什么檢測儀器做摸底評估
對照新標準的摸底檢測,有兩類儀器發揮作用:總量篩查(快速判斷哪些點位濃度偏高)和特征污染物檢測(針對新增項目)。
總量篩查場景——FID型便攜式VOC檢測儀是選擇。FID對烴類有機物響應均勻,檢測結果以非甲烷總烴(或總烴)計,和新標準中最核心的控制指標直接對應,也是HJ 733-2014(LDAR場景)和DB 13/2322—2025推薦的現場檢測方法類型。
aoma M2便攜式FID檢測儀,整機重量0.9kg,響應時間T90<3s(數據來源:官方產品規格書),適合一次完成全廠各排放點位的系統摸底檢測。數據自動存儲并可通過Wi-Fi或藍牙同步到手機,直接形成有時間戳的可留存自查記錄。

如果摸底過程需要同時建立現場證據(比如為后續整改進度節點提供對照基準),aoma X5內置500萬像素攝像頭,檢測數值與現場影像時空綁定,每個測量點自動生成帶時間戳的證據記錄——對于整改前后的對比檔案管理很實用。

07 常見問題 Q&A
問:舊版DB 13/2322—2016已廢止,10月1日前仍按舊版執行是否合規?
答:對于現有企業,10月1日之前按舊版DB 13/2322—2016執行是符合標準規定的過渡安排。但這只是執行標準的過渡期,不影響企業在此期間開展整改準備。同時需要注意,如果舊版標準中就有超標問題,執法依據仍為舊版,并不會因為新版即將執行而有寬待。
問:表面涂裝業和印刷工業被刪除,這類企業是不是不受新版標準約束了?
答:不是。表面涂裝業和印刷工業從DB 13/2322—2025的適用范圍中刪除,是因為這兩類行業有專項行業排放標準單獨管理,而非不受管控。相關企業仍須按照對應的行業專項標準執行,具體執行標準以所屬行業的排污許可證載明標準為準。
問:新版標準新增了酚類和氯苯類項目,如果企業生產中不使用這些物質,需要申報嗎?
答:如果生產過程中確實不涉及酚類、氯苯類物質的使用和排放,則不需要對這些項目進行監測和申報。但建議企業在自查時認真核查原輔材料中是否含有這些物質——部分有機化工原料中可能含有微量苯酚類物質,容易被忽略。
問:現在才開始評估,如果發現需要整改但10月1日前改不完怎么辦?
答:建議盡快與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溝通,說明整改進度和時間節點。部分地方對于主動申報整改進度、制定時間表、實質推進整改的企業,在執法裁量上會有考量空間。拖到10月1日被執法檢查發現,相比主動報告整改進度,結果通常會差得多。
不到5個月的整改窗口,從摸底到方案到施工,時間其實并不寬裕。現在開始,還來得及;等到8月再說,就要和工期賽跑了。河北省內的涉氣企業,值得把這個時間節點排進今年的工作日歷里。
如果這篇文章對你有用,歡迎轉發給河北省內的同行——標準信息,多一個人知道就多一份提前準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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