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安全閥選用/安裝/使用最新管理要求(部分)
2026安全閥選用/安裝/使用最新管理要求
市場監管總局最新發布的TSG 92—2026《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安全閥選用/安裝/使用管理要求摘錄如下:
附件D 安全閥專項安全技術要求
D4 選用和安裝
D4.1 選用
(1) 工作介質為氣體、蒸汽、液化氣體以及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標準沸點的液體時,應當選用全啟式安全閥;工作介質為液體時,可以選用微啟式安全閥;
(2) 安全閥適用于清潔、無顆粒、低粘度的流體;
(3) 工作介質排放時,不允許泄漏至大氣的,應當選用封閉式安全閥;
(4) 選用的安全閥,其密封試驗壓力應當不低于承壓設備預期的最大工作壓力;
(5) 工作狀態和泄放過程中介質溫度低于 - 20°C 的,應當選用具有耐低溫性能的安全閥;
(6) 當安全閥的排放背壓大于其允許超過壓力或者附加背壓變動較大的,應當采用具有平衡背壓影響的結構;
(7) 應當根據被保護承壓設備壓力升高范圍和排放量的需要,合理配置安全閥數量和整定壓力,安全閥總泄放量應當滿足被保護系統的安全泄放量要求;
(8) 承壓設備需要在連續運行狀態下進行安全閥離線校驗或者維護更換的,應當設置兩個安全閥及切換裝置 (閥門),且單個安全閥能夠滿足承壓設備所需要的安全泄放量要求。
D4.2 安裝
(1) 除非有特殊安裝要求,安全閥應當鉛直安裝;
(2) 蒸汽介質用安全閥應當安裝在被保護承壓設備的最高位置;
(3) 氣體介質用安全閥應當與被保護承壓設備頂部氣相空間相連接;
(4) 液體介質用安全閥應當安裝在正常工作時液面之下,且應當保證安全閥排放時進口端始終處于液面之下;
(5) 液化氣體介質用安全閥應當安裝在系統正常工作液面之上氣相空間的最高處或者與氣相空間相連的管路上;
(6) 存在氣、液兩相工作介質時,安全閥應當安裝在承壓設備的氣相空間或者與氣相空間相連的管路上;
(7) 安全閥人口端管道和其他元件的壓力損失之和不得高于安全閥整定壓力的 3%;
(8) 安全閥出口側的管道和管件、消音器、爆破片裝管等元件,其結構和流通面積不得妨礙安全閥的安全泄放;工作介質為蒸汽的,還應當在管道最底部設置排泄孔;
(9) 使用有要求時,對于可燃、腐蝕性或者有毒介質用波紋管平衡式結構的安全閥,其平衡孔應當引至安全場地。
D5 使用管理
D5.1 定期自行檢查
安全閥使用期間應當進行定期自行檢查,定期自行檢查包括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
D5.1.1 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安全閥銘牌標識是否完好、清晰;
(2) 安全閥是否在校驗有效期內;
(3) 安全閥進口端和出口端設置有截斷閥的,截斷閥是否處于正常開啟位置,開啟位置的鎖定或者鉛封是否完好;
(4) 安全閥表面有無腐蝕情況;
(5) 安全閥有無泄漏或者其他故障等;
(6) 帶提升裝置的安全閥,提升裝置(扳手) 是否完整,是否處于適當位置;
(7) 安全閥的外部相關附件是否完好;
(8) 帶動力輔助裝置的安全閥 (控制式安全閥) 的動力源和電源等是否可靠連接;
(9) 安全閥出口端設置有放空管的,放空管的防雨帽是否完好,放空口有無異物堵塞。
D5.1.2 年度檢查
年度檢查除本附件 D5.1.1 條日常檢查的項目外,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安全閥選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整定壓力是否符合設備的運行要求,安全閥安裝是否正確;
(2) 安全閥的資料是否齊全 (銘牌、質量證明文件、安裝位號、校驗報告);
(3) 安全閥的密封性能及其管路連接處的密封性能是否完好;
(4) 安全閥外部調節機構的鉛封是否完好,有無影響安全閥正常功能的因素;
(5) 波紋管平衡式結構的安全閥,其閥蓋上的平衡孔是否清潔通暢;
(6) 帶動力輔助裝置的安全閥 (控制式安全閥) 是否進行過控制系統的聯動開啟排放試驗,以確定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D5.1.3 異常情況處理
安全閥存在以下情況的,應當及時進行處理,無法處理的應當停止使用:
(1) 外部附件不全或者有損壞;
(2) 閥體存在裂紋等危險性缺陷;
(3) 安全閥密封泄漏;
(4) 超過校驗有效期或者鉛封損壞;
(5) 出廠銘牌脫落或者銘牌標識模糊不清,且使用歷史記錄丟失;
(6) 選型不當;
(7) 安全閥開啟壓力異常。
D5.2 定期校驗
安全閥應當按照本規程及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定期校驗。定期校驗可以使用信息化系統,以電子記錄的方式對定期校驗全過程進行記錄,具有可追溯性。
D5.2.1 校驗機構及其人員
校驗機構及其人員應當符合《特種各檢測機構核規則》(TSGZ7002) 的規定。
D5.2.2 校驗工作要求
校驗人員應當按照本規程和相關安全術規范要求開展定期校驗工作,填寫校驗記錄 (見附錄 da),校驗合格后出具校驗報告 (見附錄 db),并且對校驗合格的安全閥加裝鉛封,懸掛不易脫落、可以識別的標簽,標明校驗機構、安全閥的產品編號或者位號、整定壓力、校驗日期、下次校驗日期。
D5.2.3 校驗周期
D5.2.3.1 基本要求
安全閥的校驗周期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 安全閥第一次投用前,應當進行校驗;
(2) 安全閥定期校驗一般每年至少一次,相關安全技術規范有相應規定的從其規定;
(3) 經解體、修理或者更換零部件的安全閥,應當重新進行校驗。
D5.2.3.2 基于風險的檢驗
D5.2.3.2.1 當安全閥采用基于風險的檢驗來確定校驗周期時,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基于風險檢驗資質的檢驗構,按照相應安全術規范和 GBT2610《承壓設備系統基于風險的檢驗實施導則》實施風險評估。校驗機構應當按照風險評估機構依據風險等級和風險可接受準則制定的檢驗策略確定下次驗日期,使用單位須按照檢驗策略開展校驗。
D5.2.3.2.2 安全閥最長校驗周期不應當超過 5 年。
D5.2.3.3 在安全閥使用過程中發現諸如泄漏、頻繁起跳等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可視其嚴重程度,以及對安全閥功能的影響程度適當縮短其校驗周期并安排校驗,若存在的問題嚴重影響安全閥正常運行,則應立即進行校驗。
D5.2.7 整定壓力的變更
(1) 已安裝使用的安全閥,根據被保護系統的需要變更整定壓力時,其調整范圍應當在安全閥銘牌標示的整定壓力調整范圍或者整定壓力值的 5% 的范圍內;
(2) 變更整定壓力時,安全應當重新進行校驗,校驗機構應當在校驗標牌上標明變更后的整定壓力。
D5.2.8 異常情況處理
存在以下 (1)~(6) 項問題的安全閥應當予以報廢,存在 (7)~(9) 項問題的安全閥應當停止使用:
(1) 閥瓣或者閥座密封面損壞,已經無法修復;
(2) 導向機構零部件銹蝕嚴重,已經無法修復;
(3) 調節圈銹蝕嚴重,已經無法進行調節;
(4) 彈簧腐蝕變形,已經無法使用;
(5) 外部附件不全或者有損壞,無法配置;
(6) 閥體存在裂紋等危險性缺陷;
(7) 超過校驗有效期或者鉛封損壞;
(8) 出廠銘牌脫落或者銘牌標識模糊不清,且使用歷史記錄丟失;
(9) 選型不當。
2026安全閥選用/安裝/使用最新管理要求
相關產品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手機版
化工儀器網手機版
化工儀器網小程序
官方微信
公眾號:chem17
掃碼關注視頻號















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