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肥的質量控制體系中,顆粒強度是衡量產品物理性能的核心指標之一。化肥顆粒在后續的篩分、包裝、長途運輸及機械化施用中,需要承受一系列復雜的機械應力。顆粒強度不足,直接導致破碎率高、粉塵增多,不僅造成經濟損失和環境污染,更會影響肥料的儲存安全與田間施用效果。進入2026年,顆粒強度正在從企業的“自檢項目"加速走向監管部門的“重點檢測項目"——這一趨勢正在深刻改變化肥行業的質量管控格局。
2026年,化肥質量監督抽查的力度和覆蓋面均顯著擴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專門印發《關于開展2026年全國肥料質量監督抽查的通知》,在全國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肥料生產企業和農資市場開展監督抽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對全省17個市(州)385家生產銷售單位的584批次化肥進行聯動抽查,檢測發現2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93%。四川省部署全省肥料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在生產、銷售、使用環節抽取300個樣品。云南省在9個州(市)56家銷售單位抽取73批次產品,發現14批次不合格。遼陽市2026年化肥抽檢計劃明確將粒度列為復合肥料的檢測項目。抽查范圍已從傳統的氮磷鉀養分含量,向粒度、水分、重金屬等物理和安全性指標全面延伸——顆粒強度正是這一延伸的重要方向。
1. 顆粒強度直接關聯肥料的實際使用效果
顆粒強度是指單顆肥料顆粒在靜態壓縮試驗中破碎瞬間所承受的最大力值,單位為牛頓(N)。強度不足的顆粒在包裝、運輸、貯存過程中容易變形和破碎,增加顆粒間的接觸面積,導致肥料結塊。在機械化施肥場景下,破碎的顆粒會堵塞施肥機械的導肥管,直接影響施肥量的精準控制。顆粒強度的好壞,直接影響著產品的存儲穩定性、運輸完整性與施用均勻性。
2. 顆粒強度的標準體系日趨*善
我國已建立了覆蓋多種化肥品種的顆粒強度標準體系。GB/T 10516-2012《硝酸磷肥顆粒平均抗壓碎力的測定》 規定了顆粒狀硝酸磷肥、硝酸磷鉀肥顆粒平均抗壓碎力的測定方法。GB/T 2946-2018《氯化銨》 增加了粒狀農業用氯化銨的顆粒平均抗壓碎力要求,優等品要求≥10N。GB/T 37918-2019《肥料級氯*鉀》 同樣將顆粒平均抗壓碎力列為關鍵指標。GB/T 44750-2024《顆粒 抗壓強度的測量》 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實施,適用于粒徑1.0mm~20.0mm、抗壓力值0.5N~10000N的各類顆粒。這些標準共同為顆粒強度的監管檢測提供了完整的技術依據。
3. 顆粒強度正在從“企業自檢"走向“監管必檢"
2026年,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將顆粒強度檢測數據的溯源合規性納入化肥、醫藥輔料、催化劑產品的常規抽檢范疇。海南省2025年流通領域鉀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已將顆粒平均抗壓碎力列為檢驗項目。滿洲里市檢驗檢測中心采用GB 6549-2011《肥料級氯*鉀》標準進行化肥檢驗,檢驗項目已涵蓋顆粒平均抗壓碎力。部分使用舊款設備的生產企業,因檢測方法不符合新標準要求,出現了報告無效、產品抽檢不達標的問題。
根據GB/T 10516-2012及相關標準,顆粒強度的檢測采用靜態壓縮試驗法:使用專用儀器以恒定速度對單顆肥料顆粒施加垂直壓力直至破碎,記錄破碎瞬間的峰值力值,即為該顆粒的抗壓碎力。標準規定需從2.00mm~2.80mm粒度范圍內隨機選取顆粒進行測試。單顆測試重復進行至少30次,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該批次樣品的“平均抗壓碎力"。儀器需保證壓頭以恒定速度(標準推薦1 mm/min至3 mm/min)下壓。測試力值應落在傳感器量程的20%至80%區間內,以確保測量精度。
面對2026年監管趨勢的變化,化肥生產企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應對準備:
1. 建立出廠檢驗制度
按照GB/T 10516-2012及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將顆粒平均抗壓碎力納入每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項目。每批產品均需附有質量證明書。一些質檢部門已明確提出“重視產品的出廠檢驗,避免不合格產品進入銷售市場"。
2. 配備符合新標準的檢測設備
根據2026年監管要求,企業需配備符合GB/T 10516-2012及GB/T 44750-2024標準的顆粒抗壓碎力測試儀。2026年7月,已有企業因檢測方法不符合新標準要求而出現報告無效的問題。
3. 建立工藝穩定性監控體系
通過批次間顆粒強度的波動情況,監控造粒、干燥等關鍵工序的穩定性。氯化銨的造粒過程受到原料細度、水分含量、粘結劑配比等多重因素的影響。一個穩定且達標的強度數據,往往意味著生產線處于受控和優化的狀態。建議企業建立原料強度檔案庫,對每批購入的核心原料進行強度抽檢。
2026年化肥質量監督抽查的新動向表明,顆粒強度已從企業的“自檢項目"升級為監管部門的“重點檢測項目"。GB/T 10516-2012、GB/T 2946-2018、GB/T 44750-2024等標準體系的日趨完*,為顆粒強度的監管檢測提供了完整的技術依據。化肥生產企業應積極應對這一監管趨勢,建立覆蓋原料進廠、過程控制和成品出廠的全鏈條顆粒強度檢測體系,以數據驅動的質量管理確保產品質量穩定、滿足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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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2026年化肥監督抽查中,哪些產品需要檢測顆粒強度?
答:2026年,顆粒強度檢測已覆蓋粒狀農業用氯化銨(GB/T 2946-2018要求優等品≥10N)、硝酸磷肥和硝酸磷鉀肥(GB/T 10516-2012)、肥料級氯*鉀(GB/T 37918-2019)等產品。隨著GB/T 44750-2024的實施,顆粒強度檢測正在向更廣泛的顆粒產品擴展。
問:顆粒強度檢測不合格會面臨什么后果?
答:2026年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始將顆粒強度檢測數據的溯源合規性納入常規抽檢范疇。顆粒強度不達標的產品將被判定為不合格,面臨產品下架、召回、罰款等處罰,甚至可能因檢測方法不符合新標準要求導致報告無效。
問:企業如何確保顆粒強度檢測符合2026年監管要求?
答:企業應從三個方面做好準備:①配備符合GB/T 10516-2012及GB/T 44750-2024標準的顆粒抗壓碎力測試儀;②建立覆蓋原料進廠、過程控制和成品出廠的全鏈條顆粒強度檢測體系;③定期對檢測設備進行計量校準,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追溯性。部分地區監管部門已明確提出“重視產品的出廠檢驗"的要求。
問:顆粒強度的合格標準是多少?
答:不同產品的顆粒強度要求不同。粒狀農業用氯化銨優等品要求≥10N;硝酸磷肥和硝酸磷鉀肥需按照GB/T 10516-2012的測定方法進行檢測,合格標準依據產品等級確定。顆粒狀工業用和農業用氯化銨均有明確的顆粒平均抗壓碎力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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